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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体系

科普小知识2021-08-11 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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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体系是指金融机构的组成及其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金融体系大多数是以*银行为核心来进行组织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在中国,就形成了以*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文名:金融机构体系

类别1:以*银行为核心金融机构体系

类别2: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

类别3:没有*银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1、概念


金融机构体系

在世界上主要有以下三种:

⒈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机构体系.(大部分国家都是这种模式)

⒉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前苏联和改革开放前的我国都实行这种模式)

⒊没有*银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2、金融机构的经济功能


金融机构体系

(1)降低金融的交易成本

(2)防范金融交易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3)提供长期贷款

(4)发行流动性较大的间接金融工具

(5)减少融资风险

3、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金融机构体系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体地位,是最早出现的金融机构。它们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其中通过办理转帐结算实现着国民经济中的决大部分货币周转,同时起着创造存款货币的作用。下一章将进行详尽的讨论。

政策性专业银行  

政策性专业银行是由*投资设立的,根据*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它们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分工的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在我国,政策性专业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性专业银行  

商业性专业银行与政策性专业银行相对应,从事专门经营范围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户,以盈利为目的。它们的存在是社会分工发展在金融领域中的表现,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要求银行必须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和专门职能,从而推动着各式各样专业银行的出现。如投资银行、储蓄银行、抵押银行等。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银行及其他专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发行的金融工具并不是对货币的要求权,而是其他的某种权利,如保险公司发行的保险单只代表索赔的权利。从本质上来看,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仍是以信用方式聚集资金,并投放出去,以达到盈利的目的,因而与商业银行及专业银行并无本质区别。如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其职责包括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等。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4、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当局,也叫*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是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可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类是在我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和驻华代表处。  

特点:  

①国有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但市场份额不断下降  

②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成长  

③外资银行发展势头强劲  

④保险市场的规模扩张迅速  

⑤证券公司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不断壮大  

⑥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迅速,前景光明。

5、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现状


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现状,经过30年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形成了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新格局,探索了现代商业银行企业制度和管理*新模式;实施资产负债管理方式;建立了双向选择的新型银企关系;实现了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商业银行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银行、保险、证券业相互渗透发展,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金融机构体系已基本建立

从1999年开始,我国金融领域出现了一个重大的变化:银行、保险、证券三者开始互相渗透、共同发展。1999年10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资金拆借、买卖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及债券回购业务。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隔离的局面终于被打破,并开始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多种金融机构全面健康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我国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金融机构体系已基本建立。

(二)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业产权单一、改革滞后。

经过30年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形成了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新格局,探索了现代商业银行企业制度和管理*新模式;实施资产负债管理方式;建立了双向选择的新型银企关系;实现了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商业银行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但是,由于银行改革起步较晚,负担较重,顾虑较多,思路较窄,至今还停留在国有银行(包括国有独资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产权一元化格局中,而中国金融体系最脆弱、最危险的地方是银行体系。主要表现在:资产质量较差,巨额坏账、呆账无法收回导致金融资产的流失,资本充足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弱,再加上大量违规入市的资金使得金融秩序混乱;银行业内部没有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所有者缺位的现象又会使监管和控制无法落到实处,更会出现舞弊,诈骗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缺乏金融中介机构

我国仍需要一些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这种机构大致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中小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面对大企业服务的,在存贷总量失衡的同时还存在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所以中小银行的发展也成了搞活经济的重要出口,必须要对商业银行进行整顿让它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类是合作性机构。中小企业刚刚发展的时候,并不能从经济上非常合理地判断出它的可靠性,它的生长性,这时候相当程度上靠的是对人的判断,合作性金融机构利用了合作者知根知底这个优越性,能从地方实际出发引导投资的合理化。第三类就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我国金融机构面临巨大风险

根据中国金融业的现状,以下几点风险是在金融机构的改革中必须加以重视的。1.“存差”严重发生。与银行高负债相对应的不是资产的有效投放,而是存款总额大于贷款总额的现象日趋严重。对银行来说,这部分资金的运作处于亏损状态。2.支付风险:前段时间,一些银行因为期限错配,导致难以偿还银行间同业拆借款项。3.信用风险:当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时,客户贴现承兑汇票银行现行垫付资金时,以及客户信用卡透支时,均会产生信用风险。4.操作风险:因管理方面的漏洞出现的经营风险。

(五)价格风险

金融机构大都持有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因证券价格下跌导致的损失;或因供求关系改变,利率变动也会造成损失。

(六)决策风险

金融机构因错误判断和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七)政策性风险

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国家风险。

6、国际金融机构体系

简介

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先后曾出现各种进行国际金融业务的*间国际金融机构。其发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并响应地建立了几个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实施这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组织机构。1957年到70年代,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地区的国家为发展本地区经济的需要,通过互助合作方式,先后建立起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

国际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  

1.起源:1930年5月国际清算银行BIS成立  

2.发展:二战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等先后成立  

3.作用:在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事件中协调各国的行动;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提供长期资金促进各国经济发展。

7、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lender/non-commercialbank)是指由*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1994年中国*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8、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英文缩写为CB,其网络通俗谐音是“存吧”,意为存储银行。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

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异地取款手续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50元封顶,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200元封顶。

9、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其职责包括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等。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10、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financial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11、货币当局

一个国家所有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业务的所有机构的管理者和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通常将*银行视为货币当局,但某些国家货币当局的范畴更广泛些,因为这些国家的财政部也发行货币。在中国,货币当局与*银行的范围是等同的,即中国人民银行。

货币当局的主要职能:①货币发行。②制定与执行货币信贷政策。③管理国家的国际储备。④对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扮演最后借款人角色。⑤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⑥代理财政。⑦国家与国际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业务及其他业务往来的委托人和代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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