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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讨债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科普小知识2022-03-25 23: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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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暴力讨债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具备以下特征的行为通常就涉嫌软暴力: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全国扫黑办发布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其中涉及“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并实施《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界定“软暴力”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作为犯罪手段的“软暴力”,只是行为的一种方法,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一个完整的犯罪行为。这也就是说,“软暴力”既可以作为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手段,也可作为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手段,就像暴力手段既可作为故意伤害罪的手段,也可作为非法拘禁罪的手段一样。“软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手段,是否能够构成犯罪,还应符合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能否构成黑恶*,还应当符合黑恶*的特征和黑恶*的认定标准。

二、软暴力讨债警察不管怎么办

公民遭受到被软暴力追讨债务的,是属于*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催收过程中采取了超过法律许可的行为方式,债务人也可以报警的。如果您还需要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到当地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