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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借贷

科普小知识2022-03-23 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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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为标的进行的借贷活动,即贷者把一定数额的货币贷给借者,借者到期用货币归还本金,并用货币支付利息。货币借贷更灵活,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借贷形式。

中文名称:货币借贷

外文名称:CurrencyLending

具体:以货币为标进行的借贷活动

即贷者:把一定数额的货币贷给借者,并用货币支付利息

1、名词简介


货币借贷

货币的借贷活动是货币的派生功能,此时该货币执行的就不再是单纯的货币的功能,而是资本的职能。当事双方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借贷活动中,借出货币的一方为债权人,借出货币称为授信,借入货币的一方为债务人,借入货币称为受信。借贷是货币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并且是一种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归还性和有偿性是借贷活动的基本特征。信用常被用作借贷的同义词使用。

2、早期民间借贷

从文契看清代福建民间借贷关系明清时期,福建民间的借贷手续较为简便灵活。一般说来,只要借贷人向债权者出具借条,即可借到所需的粮食或货币,不需保人。当然,有时借贷人要用某种物品如田地、房屋、山林或家畜作担保,称为"胎借"。这些借贷活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时福建社会经济状况。

3、特点及利率

借贷方式转变

借贷活动以谷物借贷为主逐步转向货币借贷为主。就"选辑"所辑的从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至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共33件借贷文书中,谷物借贷23件,约占70%;货币借贷10件,约占30%。从乾隆十七年至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共131件借贷文书,其中谷物借贷仅24件,约占18%;货币借贷107件,约占82%。货币借贷比率的增加,反映了社会上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当然,对其发展程度的估计,要恰如其分。从借贷时所立文契可以看出,不少农民借的虽是货币,但还贷时仍然是用谷物。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借贷货币以作种种支付,但货币来之不易,只能以农田收获物偿还债主。他们与市场联系还是相当薄弱的。

以小额为主


早期民间借贷

从康熙四十三年至道光三十年的谷物借贷47件契约中,300斤以下的有23件,最少仅借60斤,占49%;301斤至800斤有13件,约占27.7%;801斤至1200斤有9件,约19.1%;1201斤至2000斤的仅1件,最多的另一件谷物借贷是2650斤,约占2.1%。就这一时期货币借贷文契而论,白银借贷的共7件,5两以下的有3件,最少的仅0.35两;此外5两、8两、10两各1件,最大的一笔借贷是白银56.7两、番银70圆。以铜钱借贷契共106件,其中1000文及1000文以下借贷契23件,约占21.7%;1001文至2000文借贷契共19件,约占17.9%;2001至3000文借贷契共16件,约占16%;3001至4000文借贷契共14件,约占13%;4001文至5000文借贷契共5件,约占4.7%;5001文至10000文借贷契共13件,约占12.3%;10000文以上借贷契16件,约占15%。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借贷是3000文以下的,最少仅借400文钱。其他以番银借贷契共4件,多的10圆,少的仅2圆。小额借贷占绝大多数,说明借贷者基本上是穷苦的农民。他们的借期一般都很短,通常是年末或年初借贷,晚秋初冬收成时还贷。

短期借贷频繁

说明了清代福建农村小农贫困化程度加深。小农借贷的目的不外如下几种:(一)以借贷渡日。不少借贷契上明确写着因"无谷食用"、"乏谷食用"向债权人借贷,如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侯官县徐君亮借贷契:立借约人徐君亮,今因无谷应用,自情愿在本乡郑处,借出本谷贰百斤正,每佰约利加伍算。期至来年冬成之日,备本利一起送还,不敢少欠。立字为照。①十二月初旬,正是晚季稻收成后不久,农民已无谷食用,可见其贫困化。(二)为操办婚丧而借贷。贫苦农民为操办丧事或婚事,往往要借贷。请看下列乾隆三十六年闽清县陈道谋借贷契:.立借约陈道谋同侄梅官,今因妈身故急用,托中友向谢处借出本制钱陆千文正。面约每月每千行息二十文算。其钱即日收足,其本俟限满赎田之日,备本利一起送还,不得欠少。今欲有凭,立借约一纸为照。②(三)为筹集宗族祭扫费用而借贷。这种借贷,一般都是以轮值年族田收入抵偿。

4、借贷实例

实例一

请看下列道光二十七年南平县光富借贷契:立借字侄光富,情因目下缺钱祭扫急用,即将道光廿九年分值收维大公蒸尝苗谷,坐落平洋,并本乡各段田等处,田谷四十余提出拨与族内邦木熏叔边,借出铜钱陆千文。立字之日,现钱交收足讫。其钱当日同保言定,每月每千行息贰分算。前苗谷任凭钱主前去登佃收谷,收来晒干,照依时价粜,本息扣还,多退少补,不得异说。今欲有凭,敬立借字一纸为照。(四)为了还租或缴纳田赋而借贷。

实例二

如乾隆三十一年宁德县蓝日照就是为理租而借贷:立拘收字蓝日照,今因无谷理租,就在林处玉方叔边,生出本谷壹千玖百斤。面约每加五行利。限至冬成,即将玉必山田七斗,又麻石头田五斗,又对面干田四斗,请方叔到田拘割。并未另当他人,不敢私割。今欲有凭,立拘收字为照者。(五)为某种经营借贷资本。如乾隆三十三年宁德县廖玉采借贷契:立借字廖玉采,今因生理乏本,就在林处玉方边生出钱贰万文。面约递年加利钱伍千文。其钱俟至贰月本利一起送明,不敢负欠。今欲有凭,立字为照者。为筹资而借贷的特点是,借贷额较大。前契达2万文钱,与小农借贷千余文,相去较远。清朝*曾规定,民间借贷月利不得超过3分:"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不得超过三分。"从我们辑藏的文契可以看出,大部分民间的货币借贷,是遵守这一法律规定。月利多在3分左右。嘉庆十一年宁德县陈祈借贷契明确写月息加3:立借字侄陈祈,今因乏用,就在叔田侯边借出钱壹千一百五十文。


民间借贷

其钱依照乡例每月每千加叁拾利息,俟至拾月末,其本利一切还清,只文不敢少欠。今欲有凭,立借字为照者。还有月息25分的借贷。请看嘉庆元年宁德县姚礼弟借贷契:立生批姚礼弟,今因乏用,就在古田招洋阮处阿仁兄边,借出铜钱壹千柒百文。其钱亲手收讫,依照乡例加贰伍利息。面约限至来年三月茶出之日,其本利一起送还明白,不敢欠少。今欲有凭,立字为照者。此契也写明"依照乡例加贰五利息",这无疑是指月息。可见清代宁德县关于借贷的"乡例"有二种:一种是月息3分;另一种是月息2.5分。此外还有月息2分的。月息3分以下,一般不属于高利贷范畴,是为民间信贷。当然也有高于月息3分。粮食借贷的利息,有按年计,也有按月计。按年计每百斤一般年息50斤;按月计,一般每百斤谷月息5斤。此外,还有每百斤年息30斤、40斤。高者达60斤。比起货币借息而言,粮食借息的利率要高于货币借贷。

5、功能意义

货币的借贷活动是货币的派生功能,此时该货币执行的就不再是单纯的货币的功能,而是资本的职能。当事双方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借贷活动中,借出货币的一方为债权人,借出货币称为授信,借入货币的一方为债务人,借入货币称为受信。借贷是货币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并且是一种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归还性和有偿性是借贷活动的基本特征。

让渡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所获得或支付的补偿或代价就是利息。利率作为资本生产要素的“价格”,是衡量一切经济活动盈利性的标尺,也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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